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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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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編號

a124083726

設立日期

資本額

組織別名稱

營業狀況

(停業)

行業

所在地區

台中市中區

企業概況(由AIBKO整理) 20240616 19:55 更新

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成立於2005年,是一家專業從事卡債協商、公司經營股權及債權債務、工程糾紛、國賠法、民事假扣押程序、督促程序等法律事務的律師事務所。公司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,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專業、高效的法律服務。

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主要經營項目包括卡債協商、公司經營股權及債權債務、工程糾紛、國賠法等。公司以客戶需求為中心,為客戶提供全省工商、法律免費諮詢服務,並樂意協助客戶解決各種法律問題。

在產品方面,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提供國賠案件、民刑事法律問題諮詢、股權及債權債務問題等專業法律服務。公司擁有一支高素質的律師團隊,能夠為客戶提供專業、全面的法律諮詢和解決方案。

在服務方面,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,包括國賠案件處理、民刑事法律問題諮詢、股權及債權債務問題解決等。公司秉承著誠信、專業、高效的服務理念,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。

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在業界擁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譽,曾參與多起重大案件的處理,獲得客戶的一致好評。公司將繼續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,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專業能力,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。

未來,隨著法律環境的不斷變化和法律需求的增加,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將繼續深耕法律領域,不斷創新服務模式,滿足客戶不斷增長的法律需求。歡迎有需求的客戶向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咨詢,該公司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、高效的法律服務,共同促進合作共贏。

公司介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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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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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簡介

關鍵詞:國賠案件,民刑事法律問題諮詢,法律,股權及債權債務問題,諮詢,公司經營投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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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賠償,一般簡稱國賠,指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或公有之公共措施,導致人民之權利受損時,可向該公務員或公有公共措施所屬之公務單位請求賠償。

國賠法與民法的關係如何?

本法與民法第186 條的比較:
依據民法第186 條規定,公務員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的職務,致第三人權利受損害時,所應當負的責任,會因為故意或過失而有不同,如為故意,被害人可直接向公務員請求賠償;如為過失,則被害人必須於不能依其他方法受賠償時,才可以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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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來源
臺灣黃頁、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: 全國營業(稅籍)登記(停業)資料集 、AIBK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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